
近日高声誉网络配资平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成功办结全市首宗以“劳务代偿”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案件。该案创新实践“党建+生态治理”模式,通过组织赔偿义务人以参与环境整治劳务的形式折抵赔偿金,实现“生态修复+民生实事”双赢,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提供样板,以党建引领生态治理,让群众共享“百千万工程”建设成果。

△广宁县城
党建领航破难题
“小案件”彰显“大担当”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依托“党建+网格”治理体系,组织党员骨干每周下沉挂点网格和挂点镇村巡查。在日常走访中,群众集中反映了三件急难愁盼问题:一是部分管网破损、污水横流,影响群众日常出行;二是屋旁杂草丛生、沟渠裸露,易滋生蚊虫;三是建筑垃圾堆放,妨碍出行。这些问题因缺少专业队伍和持续资金投入,长期“小修小补”,始终未得到根本解决。
2024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对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监测发现该公司有机废气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不符合排污许可证及相关标准要求。根据专家评估鉴定意见,该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19490.6元。涉事企业虽愿意承担责任,但表示“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已被行政处罚二十余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一次性缴纳困难”。若机械地要求现金赔付,不仅企业负担加重,生态修复也可能陷入“纸面落实”的困境。如何让“环境欠账”切实转化为“生态回补”,成为摆在面前的现实课题。

△案件相关单位开展磋商会
对此,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迅速启动“党建+业务”工作机制,组织党员骨干成立专案小组,围绕“如何让赔偿落到实处、修复取得实效”展开研讨,提出“劳务代偿”思路:把群众“急难愁盼”的污水横流、杂草丛生等环境整治难题,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结合起来,以核算的生态损害赔偿金额为基准,由企业负责完成群众“家门口”的环境整治工作。经多方充分协商,最终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破解难题的实际效能。
党员带头抓落实
“三张清单”实现“精准修复”
方案敲定,重在执行。为确保劳务代偿方案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联合企业、村委和村民代表,共同拟定“建筑垃圾清运、沟渠补漏、杂草清除”三张劳务清单,明确任务量和工作标准。在整治过程中,企业员工与当地群众共同参与,累计清理建筑垃圾约40立方米,治理沟渠1处、补漏1处,清除杂草约200平方米。上述劳务工作量经核算量化,最终折抵全部赔偿金额,实现了“生态修复、企业减负、群众受益”的多元共赢。




△部分区域修复前后对比图
党员驻守严监管
“一线闭环”筑牢生态防线
“劳务代偿”不等于责任免除。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将党建与修复效果监督相结合,安排党员专岗跟踪环境整治工作质量,对每一环节严格审核、记录在案。案件承办人强调:“修复方式虽变,法律底线不变。若修复不达标,我们将依法继续追偿。”党组织的全程监督,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加上了“保险”,体现了法治与党建的双重保障。
党建赋能广宣教
“一点一片”深化社会共治
案件办结后,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及时将其纳入生态环境普法典型案例,依托党建共建平台,组织县域内30余家企业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涉案企业负责人坦言:“亲身参与环境修复,才真切感受到破坏容易修复难,深刻体会保护环境的重要性。”通过推动“一案一教一促”,放大了案件的警示效应和教育功能,进一步筑牢了“谁污染、谁修复”的社会共识。
“环境欠账”变成了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态回补”,实现了“处罚一案、修复一处、受益一片”的多赢效果。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将继续深化“党建+生态修复”工作机制,把“劳务代偿”等创新模式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常态化工作体系,在党组织领导下,不断探索多元化修复路径,努力推动每一起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实现“环境修复到位、责任履行到位、群众满意到位”,为推进美丽广宁建设贡献坚实的红色动力与绿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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